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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丢伞问题告全体同学书
浏览:99    刷新:4 天前
《就丢伞事件告全体同学书》

据不完全统计,
从9月22日(本周周一)下午6点到凌晨12点,
共有约9把伞离开了它们的主人,共有约2人错拿他人雨伞,共有3人发表关于雨伞丢失的建议。

我们不乏看到,
有的伞是联名款,
有的伞是刚刚入手的新兵蛋子,
有的伞对主人而言有特殊的意义……
而它们在半天之内纷纷丢失。
丢伞的人,正沉浸在失去爱伞的悲痛中;
无意间拿错伞的人,也正陷入丢伞与自责的焦虑;
自己的伞丢失而不得不错拿的人,也在道德天平的两端的郁闷中受折磨……

让我们假想一个此时正安睡的人吧:
ta可以是高矮胖瘦美丑老少任何模样,ta同样受困于雨天,ta手里无论什么原因空无一物。
ta拿起了某个明知不是ta的伞。
ta撑开了伞,就像伞的主人一样。
ta走出了雨夜,就像每一个受雨伞庇护的人一样。
ta晾干了伞,就像往常对待自己的伞一样。
ta收回了伞,就像伞本就来自于ta一样。
这般想象起来,
如何不令人恼怒于其“坦然”?
如何不令人悲痛于失主受难?
如何不令人悲哀于其良心良心磨损?
是成长经历,亦或是恶作剧?
是自以为合理,亦或是曾受此苦便要传播此痛?
比辩解更重要的是像个勇士一样站出来承认错误。

【请恕我未经允许代表诸位,
向所有错拿伞者、窃伞者对话:
错拿伞者,无论什么理由,都影响了伞主的正常生活秩序。欢迎前来本帖留言并留下联系方式,请求与伞主联系。高尚的灵魂亦有知错就改的品质。

窃伞者,无论什么理由,都无法改变令伞主痛失爱伞的事实。但本帖仍然接受其留言主动联系伞主,并主动询问伞主赔偿方式。】

【有道言:浪子回头金不换。】
本帖主张反对偏见、以理服人,请将力量施展在限定范围之内,勿打扰伞主、错拿者、窃伞者正常生活。


*以下是相关帖子(参考文献),
排序不分先后,
拼图是随手拼接的,目的仅为压缩图片数量。
若有带来不良引导、不良暗示,先行致歉。

*未经允许引用就不发名字头像了(有的帖子本身就是匿名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