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学生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外的考试(如雅思、托福、GRE、ACCA、计算机等级、公务员、教师资格证、驾照等各种社会考试),应安排在寒暑假、周末等无教学安排的时间,因此类原因请假的,原则上不予审批。应届毕业生因留学需要参加雅思等考试,特殊情况的可以批准。
2. 学生因直系亲属病重请假的,需提供其病危通知书(就诊医院盖章);因直系亲属病故请假的,需提供其死亡证明(当地管理部门盖章)。
3. 学生因参加全国、省、市及学校组织的重大活动,如重大文艺演出、体育比赛、会议等,参加学校(威海校区)认可的大创答辩、学科竞赛答辩、国内保研面试、毕业生工作面试、暑期项目申请面签等,可集体办理请假手续,个人办理请假手续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
4. 学生因不可抗因素导致节假日后不能按时返校的,例如按照原计划行程可以按时返校,但因飞机延误或取消、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不能按时到校的,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
5. 其他非不可抗因素提出的请假,不予批准。包括:培训与社团活动,非教学安排的校外实习,办理旅游签证,亲友结婚,办理贷款等。